“木牛物流”用户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1.本《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与深圳市悠然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或者我们或者悠然居)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使用木牛物流软件(包括但不限于PC端、移动应用程序、PDA版等各终端版本的木牛物流软件);注册、使用、管理木牛帐号;以及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2.用户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者限制本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对用户的权利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的条款。请用户审慎阅读并选择勾选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用户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用户无法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服务。用户的下载、安装、使用、帐号获取和登录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3.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外,并未对使用木牛物流软件的公司或其他合作单位提供的服务及/或产品规定相关的服务条款。对于这些服务,一般由第三方的服务条款加以规范,用户须在使用有关服务时另行了解与确认。单独的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单独的服务条款为准。如用户使用该服务,视为对相关服务条款的接受。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服务费

 

1.“木牛物流服务的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主要包括线上物流信息交换及在线货物运输交易及其他物流增值服务的应用产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信息发布、货车信息发布、货物运输交易等服务,具体用户可登陆木牛物流浏览。

 

2.用户理解,本公司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第三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在用户使用木牛物流相关服务时,服务方有权向用户收取合理服务费用。服务方拥有制定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具体服务费用以用户使用木牛物流服务时产品页面上所列的收费方式公告或用户与服务方达成的其他协议为准。

 

4.用户在使用木牛物流软件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如银行、支付机构或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等)支付一定的第三方服务费用(第三方服务费用),具体费用名称及收费标准详见产品的页面提示及收费标准。用户需按相关操作引导进行支付,用户同意将根据上述收费标准自行或委托木牛物流或其合作方代为向第三方支付该等服务费。

 

第二条  用户资格及账号安全

 

1.用户申请使用木牛物流软件服务应当首先注册成为用户,成为用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若用户为企业、其他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用户必须是经过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具备就用户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及/或其他活动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若用户为自然人,用户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若用户不具备前述民事行为能力,请不要注册并开展业务,否则用户及用户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若用户以司机身份注册本公司,则用户应确保用户是具备从事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相关能力、资质、证照的司机;若用户以货主身份注册本公司,则用户应确保用户是具备委托司机开展货物运输服务的相关能力、资质、证照的货主。

 

用户注册“木牛物流”账号时,应当对注册内容、各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用户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以虚假、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进行注册。若用户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用户及用户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我们有权注销用户的账户,并向用户及用户的监护人索偿。

 

2.本公司不对用户与用户的账号使用人/操作人之间的关系进行核查,用户应自行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任何使用用户的账号密码登录使用本公司服务的行为均视同用户的行为,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与法律后果由用户承担。如因用户与用户的账号使用人/操作人之间的纠纷或争议导致给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或损失的,用户与用户的账号使用人/操作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本公司因此而遭受损失,本公司有权向用户直接追偿。

 

3.用户注册成功后,本公司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该帐号归本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帐号的使用权。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第三条  用户权利与义务.

 

1.用户应根据本协议及木牛物流软件发布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使用木牛物流软件提供的功能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木牛物流软件上查看货源信息、查询车辆信息、联系车辆、发布车辆信息、查询货源信息、联系货主、使用木牛物流软件上的增值服务、参加木牛物流软件的有关活动及/或享受木牛物流软件提供的其他有关资讯及信息服务等(统称木牛物流软件服务""本服务")

 

2.用户在获取货源/车辆信息后应当自行对货源/车辆信息进行核实,本公司对货源/车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不负有核查责任或任何其他责任。

 

3.用户在木牛物流软件提供及发布的信息应当合法、真实、有效、完整,否则,用户应就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本公司有权停止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若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本公司有权视情况要求用户进行改正、完善、删除或采取其他措施。因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给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或损失的,用户应当承担赔偿等责任。

 

4.用户存在向第三方付款及/或收款的需求时,若用户接受了木牛物流/木牛物流的合作方提供的代付及/或代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付及/或代收信息费、代付ETC充值款项、担保交易等服务),即代表用户授权木牛物流/木牛物流的合作方先向用户收取及/或支付该等费用/款项,再由木牛物流/木牛物流的合作方将该等费用/款项向用户的收款方支付及/或向用户的付款方收取。

 

5.用户理解并同意:为向用户提供更为细致、贴心的服务,在经过用户的事先确认后,木牛物流木牛物流授权、认可的第三方商家、广告商可能通过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向用户发送用户可能感兴趣的商品服务的广告宣传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如果用户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则用户有权通过木牛物流”/“木牛物流提供的相应的退订方式进行退订。用户理解并同意,对上述的相关广告信息,用户应审慎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用户应对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负责。

 

6.“木牛物流软件将努力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本公司将对用户使用木牛物流软件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用户隐私内容加以保护。

 

第四条  使用规则

 

1.用户使用木牛物流软件时,必须向本公司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相关资料,需要通过认证方能开始使用软件。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更新后,本公司有权暂停该司机用户的使用权,同时需要再次认证方能继续使用软件。如果因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我们保留终止用户使用我们各项服务的权利。

 

2.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手段恶意注册帐号,包括但不限于以牟利、炒作、套现等为目的多个账号注册,用户亦不得盗用其他用户帐号

 

3.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我们无法也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行政司法机关的指令,且征得我们的同意,否则用户的用户名、登录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在第三方木牛物流软件上进行展示或售卖。否则,由此给用户(或我们、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用户自行承担(或者负责赔偿)。

 

4.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通过木牛物流软件给其手机推送短信或其他形式的内容信息。

 

5.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用户同意接受本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6.用户在使用木牛物流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在使用木牛物流软件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文件及我们木牛物流软件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用户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用户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我们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

 

2)不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的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信息。

 

3)不对我们木牛物流软件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我们木牛物流软件上展示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木牛物流服务侵犯本公司的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非经本公司许可的广告、窃取、外泄服务系统内的信息等;

 

4)不得利用木牛物流软件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我们木牛物流软件的正常运作或正在我们木牛物流软件上进行的任何活动。用户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我们木牛物流软件网络设备的行为。

 

5)不得出现爽约、发布虚假订单、恶意抢单等行为,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停止用户账号,视情节严重性,可追究法律责任。

 

7.本公司有权对用户使用木牛物流软件服务【该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及免费网络服务(其中包括基于广告模式的免费网络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存储在本公司的内容进行审核),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本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因用户自身行为需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由用户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第五条  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1.用户在"木牛物流"软件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将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包括本软件可能使用的开源代码和公共领域代码等,下同),应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第三方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直接负责,该等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已经获得合法授权。

 

2.因用户使用"木牛物流"或要求"木牛物流"提供特定服务时,"木牛物流"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者通过第三方支持用户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木牛物流"跳转到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及内容,第三方通过"木牛物流"接入的服务及内容等)。

 

3.用户知晓并同意"木牛物流"合作、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有权基于提供信用或风控服务的需要,向合法保存有用户的信息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木牛物流")采集相应信息,用于验证用户的信息的真实性及风险判断使用,并将上述分析结果提供给"木牛物流"

 

第六条 信息、数据的收集、授权、使用与保护

 

1、用户同意并授权本公司收集其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用户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电话号码、账户认证信息以及其他身份信息。

 

2)用户在申请、使用本软件服务时所提供以及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软件的订单信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行车轨迹。

 

3)与用户申请或使用的本服务相关的、用户留存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的其他相关信息。

 

2GPS定位器安装与使用

 

为了更好地获取车辆行车轨迹,用户需要在运输车辆安排GPS定位器等定位系统,以便能够实时记录并传输车辆的位置信息。

 

1)安装要求:为了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并实时记录与传输车辆位置信息,用户同意在运输车辆上安装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GPS定位器。用户应确保定位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不得擅自拆卸、损坏或干扰定位器的正常运行。

 

2)数据传输:用户同意并授权,本公司(包括向第三方公司获取)可利用GPS定位器等将实时收集并传输车辆的位置信息至系统,并授权本公司将此类信息用于提供软件服务、进行数据分析与研究、核实业务真实性、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等合法目的使用。

 

3)数据安全:本公司将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通过定位器收集的车辆位置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泄露或损毁。

 

4)故障处理:如定位器发生故障或无法正常工作,用户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违规处理:如用户违反本条款规定,擅自拆卸、损坏或干扰定位器的正常运行,或提供虚假、错误的车辆位置信息,本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服务、终止合作等措施,并有权要求用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信息、数据的授权与使用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有权自行或者与第三方平台公司合作对运输车辆进行监控运输全程,实时记录并展示运输轨迹。

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户免费授予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非排他的、无地域限制的许可使用(包括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等)及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本条第1款载明的信息的权利。

3)对于用户在软件使用提供的服务时产生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订单数量、订单信息、车辆实时位置、行车轨迹,用户授权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有权(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订、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的数据”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用户的数据”纳入其他作品内。   

4)如用户对承运车辆不享有所有权的,用户承诺对于当前位置、轨迹跟踪等定位信息查询和授权已经取得车辆所有权人的同意。

 

4、用户的信息保护

本公司将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用户的信息予以保密,本公司有权采取所有必要、适当和可以采取的措施以确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性。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须自行承担以下来自本公司不可掌控的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个人信息丢失、泄漏等风险。

2)用户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否则,由于软件与终端设备型号不相匹配所导致的任何问题或损害,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用户在使用本软件访问第三方网站时,因第三方网站及相关内容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4)由于用户无线网络信号不稳定、无线网络带宽小等原因,所引起的系统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第七条 知识产权声明

 

1.“木牛物流软件是由本公司公司开发。木牛物流软件的一切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本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2.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本公司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

 

第八条  服务中断或终止

 

1.用户理解,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木牛物流软件(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软件升级或者维护,由此可能会导致服务出现中断。

 

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本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3.用户注册的免费帐号姓名必须为真实姓名,如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要求,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本公司有权禁止用户继续使用该帐号。

 

4.在用户注销本木牛物流软件账号时或后期不继续使用,我们将停止使用并删除用户的信息。

 

第九条  免责声明

 

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本公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对提供的网络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示的、默示的或法令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网络服务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于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同意,对于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本公司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本公司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5.用户(特别是司机用户)同意,木牛物流软件所提供的功能受制于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即与本产品的功能和条例发生冲突时,应以各地的交通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为最高准则。任何通过木牛物流服务直接或间接违反当地交通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行为,该后果应由用户承担。如有举证需要,本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作为证据。

 

6.用户(特别是司机用户)理解安全驾驶的重要性,且保证在任何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均不得使用木牛物流软件,并同意一切因使用木牛物流软件服务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因此产生的纠纷和交通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赔偿。如有举证需要,本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作为证据。

 

第十条  违约赔偿

 

1.如因本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本公司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本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3.本公司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对于任何用户之间、用户与第三方之间产生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货损、货丢、费用争议等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修改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本公司有权对本协议条款及其他木牛物流软件规则、规范不时地进行修改,并通过在木牛物流软件移动客户端或PC端上发出公告、站内信等合理、醒目的方式向用户进行提前通知,上述修改更新内容将在相关更新说明中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用户应当及时查阅并了解相关更新修改内容,如用户不同意相关更新修改内容,可停止使用相关更新修改内容所涉及的服务,此情形下,变更事项对用户不产生效力;如用户在上述更新修改内容实施后继续使用所涉及的服务,将视为用户已同意各项更新修改内容。

 

2.本公司针对某些特定的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APP信息推送、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继续使用该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第十二条  通知送达

 

1.就用户在木牛物流软件上确认、同意的协议、规则、政策、文档等(统称"协议文件"),用户同意将协议文件置于电子签约木牛物流软件以数据电文形式在线签署并储存,并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电子邮箱地址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报送给电子签约平台用于电子签名认证并生成数字证书,用户特此委托电子签约平台托管并调用用户的数字证书代用户签署协议文件。用户认可本公司将协议文件的内容发送到电子签约平台生成签约文本。协议文件使用的电子签约平台为可合法有效提供电子签约服务的平台。用户同意向电子签约平台调取协议文件、用户的签约信息、用户的身份认证信息及与证明协议文件有效性、用户的电子签名有效性相关的其他信息。

 

2.本公司有权通过用户提供的联系方式向用户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木牛物流软件公告,向用户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用户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用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对用户发出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上述送达方式同样可适用于相关仲裁或司法程序(含起诉、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等)可以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木牛物流软件发送通知/公告等现代通讯工具或邮寄方式向用户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诉讼文书)。用户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适时更新,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于更新等不可归责于 的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文件、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用户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用户需遵守木牛物流软件实时公布的规则。

 

第十三条  法律管辖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我们将在本木牛物流软件公布并不时修订隐私权条款,隐私权条款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的所有标题仅仅是为了醒目及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之依据。